新北市輔導社區資源回收形象改造補助
發佈日期:2026/06/16 更新日期:2026/06/17壹、計畫緣起
為打造資源永續循環再利用之環境,共創乾淨、低碳、寧適的宜居城市,輔導轄內社區或大廈設置資源回收設施示範站,並協助社區及大廈落實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貳、補助對象
新北市轄內109年(含)以前依法設有管理委員會,且於110年至114年未接受過本局輔導之300戶以上社區大廈等集合式住宅。
參、補助項目及原則
- 一、補助項目:
- (一)資源回收設施:購置資源回收桶(箱、架)或供進行資源回收工作時所需之資源物品回收貯存架等。
- (二)照明及通風設備:警示燈、方向指示燈、探照燈等照明安全設備及抽風機、壁掛扇等通風設備。
- (三)清洗設備:購置資源回收清洗洗手台。
- (四)綠化美化:設置盆栽、植栽、牆面彩繪粉刷(採用環保塗料)、資源回收分類標示或回收物再製作之相關藝品等美化用途。
- (五)其他:其他與資源回收改善相關之物品設備。
- (六)前列補助項目均須用於資源回收貯存區域內或設置於資源回收貯存區域3公尺內,否則不予補助。
- 二、補助原則:
- (一)社區現有分類至少須包含一般垃圾、資源回收及廚餘三大類,且資源回收分類項目應至少有5項以上,始符合申請資格。
- (二)本計畫採公開申請,擇優補助方式,視經費預算核定補助名額,每個社區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萬5,000元整。
- (三)自110年起曾接受本局輔導資源回收補助者不予補助,如經核查有前述情形,則一律取消申請資格。
- (四)本局得派員實地確認社區是否確實依所申請內容辦理,受補助者應予配合。
肆、補助作業(如附件):
- 一、申請方式及期程:
- (一)申請社區應於115年7月13日前提交申請計畫書,並紙本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循環資源科(地址: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新北市輔導社區資源回收形象改造計畫」字樣,申請計畫書內容包括下列項目(格式說明及範本如附件):
- 1.社區基本資料
- 2.資源回收貯存區設施現況
- 3.申請改造項目說明
- 4.資源回收貯存區現況照片及說明
- 5.社區主委確認報名簽章
- (二)本局於報名截止日後逐批辦理書面審查,並視需要至各社區進行初審現勘。
- (三)本局於115年8月14日前於新北市資源回收資訊網公告輔導改造補助入選名單,若有社區因故取消,則依序遞補。
- (四)核定社區應依核定計畫書內容執行改造項目,並於115年10月16日前完成輔導改造作業。
- (五)核定社區應於115年10月30日前依規定繳交發票收據、撥款帳號(社區公用存款帳戶)影印本(與正本相符印)、經費支出明細表(如附件1-1)彙送本局,審核完成後撥付補助款項。
- (一)申請社區應於115年7月13日前提交申請計畫書,並紙本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循環資源科(地址: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新北市輔導社區資源回收形象改造計畫」字樣,申請計畫書內容包括下列項目(格式說明及範本如附件):
伍、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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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3)335-4021 分機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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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