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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海資收站

                近年不斷有海洋生物受塑膠垃圾危害之新聞,其中漁港每年所產出垃圾數量亦相當可觀,為維護海洋潔淨,本局倡導及鼓勵漁民出海作業時,將攜出物品攜回岸上回收,減少海底(漂)垃圾之來源,並號召本市轄內漁船成立「藍海艦隊」,及參考本市黃金資收站多年執行經驗,以區漁會為據點,結合漁會及所在地清潔隊的力量,成立具海洋特色的「藍海資收站」,期望透過建立資源回收管道,導入資源回收獎勵誘因,提升漁民(工)將船舶作業中產生之資源回收物送至資源回收站進行回收,達到「垃圾不落海,隨船做回收」源頭管制之目的,112年本政策已成功回收33公噸回收物(細目如下表)。

 

一、運作說明

(一)本市藍海資收站站點分布

本市目前共有3個藍海資收站,第1個藍海資收站始於106年7月10日在貢寮澳底漁港啟動,後陸續於同年7月及9月於瑞芳及萬里漁會開始營運,漁民可將在漁船上產出及海洋打撈之海洋垃圾帶回海港進行分類,並將分類完成之資收物攜至藍海資收站回收,各站資訊如下表:

站點

貢寮澳底漁港

萬里野柳漁港

瑞芳區深澳漁港

站址

新北市貢寮區新港街91號

新北市萬里區港西56之1號

新北市瑞芳區深澳路20號

聯絡電話

(02)2494-2221

(02)2492-1774

(02)2497-5496

回收時間

每月第1週星期四

下午2時開始

每月第4週星期二

上午9時至10時30分

每月第3週星期五

下午1時至3時

 

(二)兌換方式

漁民及一般民眾於回收時間將回收物攜至藍海資收站,首先將進行秤重,服務人員將按不同類別資收物及重量兌換點數回饋,並將點數累計至所開立個人資收專戶中,點數可用來兌換本市不同尺寸的專用垃圾袋及垃圾商品,各類資收物每公斤兌換之點數如下表所示:

項次

回收物品項目

說明

每公斤資收物

兌換點數

(自113年8月1日起公布施行)

1

廢紙類

廢紙

一般紙張、報章、雜誌及紙箱等。

2

廢紙容器

乾淨的紙餐盒、紙杯、紙碗等紙餐具及鋁箔包、紙盒包等

3

2

塑膠類

塑膠容器

寶特瓶及一般塑膠容器,不含農藥容器及特殊環境用藥容器。

5

其他塑膠

裝蛋容器、塑膠托盤、杯蓋、塑膠盒、塑膠椅、乾淨的發泡塑膠容器,即俗稱之保麗龍免洗餐具(如餐盤、便當盒、碗碟、生鮮超市之托盤等)等項目。

0.1

3

包裝用發泡塑膠

包裝用保麗龍。

1

4

輪胎

腳踏車胎、機車胎。

0.3

5

玻璃容器

玻璃容器(不含:魚缸玻璃、強化玻璃、平板玻璃)。

0.2

6

金屬

一般家戶產出之金屬容器及製品(不含:高壓容器、營繕或裝修材料、汽機車零件、機具零件或其他顯非家戶產生者)。

8

7 舊衣

指經過簡單清潔整理仍能使用的外衣、外褲(如泛黃、破損等不回收)。

3

8

雜項類
(需分類貯放)

照明光源

燈泡、燈管(破損者不回收) 。

4

電池

乾電池、水銀電池(鈕扣型電池) 。

光碟片

需去除光碟片外包裝。

行動電話及充電器

 

8

家電資訊類
(外觀須完整、不得拆解)

電子電器

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廢冷暖氣機、廢電風扇。

3.8

資訊物品

廢主機、廢螢幕、廢筆記型電腦、廢印表機、廢鍵盤。

小家電

電鍋、電子鍋、烤箱、電磁爐、微波爐、吸塵器、家用飲水機、熱水瓶、熱水壺、音響、手提音響、收錄音機、電話、傳真機、桌上型複合事務影印機、電熨斗、吹風機、烘碗機、烤麵包機、果汁機、榨汁機、電火鍋、電烤盤、燉鍋、檯燈、電蚊拍、捕蚊燈、鬧鐘、時鐘、除濕機、電暖器、涼風扇。

 

備註:

1黃金資收站服務對象為一般家戶,不得收受事業單位、營業場所或回收場(站)排出之資收物品項目。

2.各里收受之資收物品項目以現場實際收受資收物品項目為準。

3.可回收之資收物品項目,依本表採正面表列方式認定,本表未明訂之資收物品項目,環保局得拒收。

4.本表如有更動,以環保局公告為準。

資源回收資訊網:https://recycle.ntpc.gov.tw/Article/Content/40